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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概况1 医院名称及功能定位医院名称全称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,又名枣庄市立第二医院;常用简称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、市立二院;设市中院区(本部)与新城院区两个院区。需注意与枣庄市内综合医院精神科区分:本院是枣庄市唯一的精神专科三级甲等医院,承担全市精神疾病治疗、心理咨询、儿童心理发展训练与癫痫治疗职能。功能定位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,集精神疾病治疗、老年医养结合、医学康复治疗、教学科研与公共卫生职能于一体;为枣庄市精神卫生医教研防中心、全市精神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委单位、枣庄市精神科医联体牵头单位;国家级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基地、济宁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、滨州医学院应用心理学全日制研究生临床实践基地。服务范围主体服务枣庄市五区一市,并辐射周边地市;承担枣庄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、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(山东省唯一)建设任务;与北京回龙观医院建立精神卫生学科建设伙伴关系,向基层医疗机构输出精神科诊疗与质控标准。2 发展历史及隶属关系1960 年建院,前身为枣庄市精神病院,隶属枣庄市民政局与卫生局双重领导。1983 年迁至现址枣庄市... 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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